2006年9月1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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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经营场所仍高悬领导人照片
省工商局表示将重点监管
见习记者 姚力/文 陈立波/摄

  走进一家酒店,看到现任或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也许你会有一种敬意从内心油然而生,进而产生对酒店的信任感。一些经营场所为了自我宣传,往往将领导人莅临视察等照片挂在显眼位置,殊不知这样做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9月18日,记者走访了杭城多家经营场所,发现部分商家已撤下领导人的照片,但仍有一些商家依然我行我素。
  在位于梅家坞的某度假村,其餐厅包厢、大厅及走廊上摆放着多幅前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度假村工作人员的合照,在二楼餐厅大堂,领导人的照片几乎占据了半个墙面。进入度假村消费的游客,多数都会在照片下停留,并仰目仔细观看。
  记者联系上了该度假村的一位经理,对方解释说:“我们不知道有这样的通知,而且照片并不是用作广告的。但是如果接到通知,我们会按通知的内容办的。”
  吴山脚下的一家“老字号”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记者一进店内就看见数位国家领导人在此处视察的照片悬挂于墙上。“领导人都来视察过,这家店的东西一定不错。”两位顾客边欣赏边说道。
  记者就这些照片询问了该店的工作人员,他们同样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而其实,1994年颁布的《广告法》就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擅自使用国家领导人的肖像做广告,显然有悖法律。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针对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查处。记者从省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无论是现任领导人还是历任领导人,将领导人的题词、照片用作广告宣传,都将受重点监管。